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13546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
标 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 |
发文字号: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