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2017年整改后复核合格)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2016〕133号)精神,现将拟新增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1.南宁市西乡塘区龙滕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南一巷龙腾社区办公楼一楼。
2.南宁市江南区新锦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花之海15号楼1层S-102号。
3.南宁市西乡塘区北大北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大北路10号10-3号铺面。
4.南宁植美口腔门诊部,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3号右一栋9、10、11号铺面。
5.南宁市老来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南湖社区医务室,地址:南宁市滨湖路老干部活动中心主楼西北侧群楼一楼西起第三间。
公示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4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电话:(0771)5893854,5893830(传真)。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邮编:530022。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8年4月4日